浠水法院:创新“四个一”退费新机制 打造“便双方”惠民新举措
2022年,浠水县人民法院结合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相关工作要求,积极申报立项,探索“四个一”胜诉即退费新机制,实现“一次、全案”退费,全力推进“放改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让司法惠民政策惠及人民群众。
一是权利“一次告知”,法院主动退。坚持以“便”字为抓手,2022年5月,县法院制订出台《关于推行“胜诉退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规定在立案阶段就进行胜诉退费预告知,由当事人填写并提交《当事人“胜诉退费”银行账户确认书》,一并纳入立案材料,减少原要求提交的退费申请书、票据、身份证等资料,做到主动服务、全程服务。
二是审核“一人负责”,流程快省心。坚持把解决审批流程繁、周期长等问题作为改革突破口,在案件生效后,由承办法官按照裁判文书确定的诉讼费负担数额核算退费金额并提请退费,确保退费金额的真实性、准确性,减少层层流转,做好风险把控。
三是办理“一键生成”,数据线上跑。改变以往当事人申请退费的旧模式,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费信息管理系统网上办理,建立线上流转审核机制。财务部门收到承办法官提起的退费申请,在线审批后一键对接银行系统完成退费流程,无需层层申报,省时省力双向便利,为胜诉当事人一次性办结退费。
四是退费“一天办好”,诉费当日到。胜诉方全程“零跑腿”,新“胜诉退费”机制下,案件胜诉后,退费在一个工作日内即可到账,相比以往传统线下先申请再层批的流程,大大缩短了退费时间。同时,将退费情况纳入考核范围,立案庭、审管办及综合办对各办案单位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坚决防止走形式、走过场,杜绝应退未退、延迟退费情况发生,切实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和诉讼成本。
自“胜诉即退费”改革项目运行以来,浠水县人民法院持续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相关精神,聚焦市场主体关切的重点环节和关键领域,立足退费“小切口”,改善营商“大环境”,在提升司法服务效能、降低诉讼成本上出实招、见实效,按照“一次、全案、全额”的标准,积极转变退费办理理念,重构退费办理流程,实现当事人无需申请、无需来院即可实现胜诉退费。
截至日前,已为胜诉当事人办理网上退费1175笔,退费金额307.68万元,其中为企业退费182笔,退费金额70.87万元,不仅有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大幅提升了办案效率和司法公信力,更有效缓解企业资金链紧张问题,助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